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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宋宇晟
记者获悉,日前,《延禧攻略》短视频算法推荐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开庭。
4月22日电 记者获悉,日前,《延禧攻略》短视频算法推荐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开庭。
《延禧攻略》海报
据法院介绍,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今日头条App,利用算法推荐技术,将用户上传的截取自《延禧攻略》的短视频向公众传播并推荐,播放量极高,侵害了爱奇艺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字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万元。
北京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字节公司赔偿150万元及合理开支50万元。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在今年4月20日举行的庭审中,爱奇艺公司上诉称字节公司被诉侵权行为成立,一审判决赔偿过低,不足以弥补爱奇艺公司的经济损失,请求改判支持爱奇艺公司的全部一审诉讼请求。
庭审现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供图
字节公司上诉称,爱奇艺公司未能证明其获得了《延禧攻略》全部著作权人的授权;字节公司与用户不构成分工合作,共同侵权;爱奇艺公司发送的预警函不构成“有效通知”,字节公司主观上没有明知或应知,且主动采取了版权管控措施。据此,字节公司上诉请求改判驳回爱奇艺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庭审中,合议庭归纳了双方争议焦点。其中包括,爱奇艺公司是否享有涉案电视剧《延禧攻略》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有权提起本案诉讼;字节公司与短视频上传网络用户之间是否构成分工合作,共同侵权;字节公司是否构成帮助侵权;如认定侵权责任成立,如何确定字节公司应赔偿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数额等。
双方当事人就上述争议焦点充分表达观点,并进行激烈辩论。庭审持续逾三个小时。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