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等16部自治区专项应急预案,涉及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煤矿事故、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动物疫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粮食和金融安全等多个方面,为全区依法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完善制度依据。
本次印发的预案总体主要由总则、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部分组成,侧重明确具体灾种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管控措施、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任务等,重点规范全区各级层面的应对行动。
“本次印发的预案更具规范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操性。”宁夏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编制内容时,各牵头编制部门以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家层面专项预案为参照,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各项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应急响应分级标准,从而提高预案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同时,各牵头编制部门把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作为预案编制的基础工作来抓,对各行业领域基础数据和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充分运用风险隐患排查成果,推动预案编修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
此外,本次印发的16部自治区专项应急预案,更加注重预案编制过程中的协同联动。各牵头编制部门把预案编制过程作为实战预演的过程,以专项指挥机构名义组织召集成员单位,采取桌面推演、情景模拟、座谈交流等方式对预案草案内容进行论证,主动听取专家和专业机构的意见建议,检验预警发布、信息报告、响应启动、保障支援等工作程序和处置措施的有效性,极大提高了预案的实操性。(记者 王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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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印发的预案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原标题: 涉及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生产安全事故、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等多方面宁夏印发防汛抗旱等16部专项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