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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张明海
由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17个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省将培育创建30个左右的“三绿”宜居低碳示范县城。这是记者4月6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的。
由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17个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省将培育创建30个左右的“三绿”宜居低碳示范县城。这是记者4月6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的。
何为“三绿”宜居低碳示范县城?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就是推动具有绿色宜居环境、绿色低碳建筑、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三绿”特征的宜居低碳县城建设。
“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是城镇化的重要特色。”上述负责人表示,随着县域农业转移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在县城安家定居的需求日益增加,进一步补齐县城建设短板、推动县城提质增效、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县城全面绿色低碳发展越来越重要。
《实施意见》围绕打造绿色宜居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和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模式,打造县城宜人的空间尺度。比如,将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县城广场的集中硬地面积不应超过2公顷。同时,控制县城道路宽度,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应不超过40米。
《实施意见》提出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的目标,到2025年底,将建设一批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案例,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县城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以上。
在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县城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其中公共交通分担率提升至2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缺水县城和水环境敏感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