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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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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今报APP 作者:黄真真 潘妹花 梁峰
1月10日,柳州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仪式在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柳北区人民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举行。

1月10日,柳州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仪式在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柳北区人民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举行。工作站启用当天,家少中心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北区人民法院、柳北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妇联、团委、关工委等单位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今年1月1日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将传统的“家事”上升为“国事”,并赋予了家庭教育责任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和约束。柳州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家少中心成立和启用意义重大,是各职能部门主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精神的重要举措。

揭牌仪式结束后,在柳北法院干警的引导下,大家参观了家少中心“立、调、审、执”一体化办公区域、家少审判区域及配套功能室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实践)基地,并召开了“柳北区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共同讨论了《关于成立柳州市柳北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实施方案》(草案)。

当天,柳北法院家少法官还向罪错少年小明的家长发出了该院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14岁的罪错少年小明,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家少法官多次依职权调查取证,了解小明生活学习、作案成因等具体情况,鉴于小明系初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态度诚恳。经讨论,人民法院对小明免于刑事处罚。

法官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时,分别对小明及其家长进行了教育。法官表示,家庭教育缺位是导致小明误入歧途的重要原因,小明这次的错误,身为家长也要好好反省,在家庭教育方式上“宜疏不宜堵”。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家长以身示范、以身作则的带头作用,与孩子建立起一个“尊重、包容、互勉”的沟通渠道。

小明的家长对法官的教育频频点头,表示以后要严格履行教育监管职责,引导孩子走上正途,不再触碰法律红线。教育结束,法官还主动添加了小明的微信,方便小明向法官寻求法律帮助。接下来,案件会移交司法社工建档,在“法官+社工”的模式下帮教小明迷途知返。

原标题:“家事”上升为“国事”,柳州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关键词: 责任编辑:宋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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