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28日电 中国国家文物局28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文物回流、严控文物流失。
近几年,大量海外文物回流。《意见》提出促进回流。试点开展文物进境登记工作,积极研究调整促进海外文物回流税收政策,优化文物临时进出境管理和贸易便利化服务,发挥自贸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综合保税区、进口博览会等重点平台开放优势,引导鼓励海外文物回流并向社会提供展览等公益服务。
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指出,中国是历史上文物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特别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量文物由于战争劫掠、文化掠夺、非法贸易而漂泊异乡。长期以来,我们通过政府追索、海外捐赠、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方式推动海外文物回流。
据发言人介绍,该局积极与中国财政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海关总署等部门沟通协商,研究促进海外文物回流的税收政策。特别是2020年起在进博会试行文物类展品5件免税进境销售政策,备受收藏爱好者期待。今年的第四届进博会首设文物艺术品板块,吸引了来自英国、西班牙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20家机构参展,最终成交41件,成交额达7.6亿元人民币,其中不乏傅抱石、齐白石、常玉、吴冠中等中国艺术家精品。为更好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社会效益,国家文物局出台措施鼓励享受免税政策的文物类展品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进行不少于三年的公益性展示服务,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一睹真容,让商品变展品,让个人收藏助力公共服务,让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广大民众。
同时,国家文物局还在上海自贸区试行文物进出境入区审核便利化措施和文物临时进境“6月×N”制度,通过优化管理和服务,促进海外文物回流。该发言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研究调整相关政策和便利化措施,引导鼓励海外文物回流并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意见》还提出严控流失,将加强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建设,完善各类别文物出境审核国家标准体系,防止文物流失,保障国内文物市场供给;对接国际公约和文物来源国相关法律,健全外国文物进境和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外国合法文物进境渠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