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自治区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广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提升外向型经济、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等六大方面提出20项“真金白银”支持措施,力争到2023年,实现全区经开区发展水平有综合提升,国家级经开区排名较去年有较大提升。
优化外商投资导向。《方案》提出,对符合外资鼓励类产业或经开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不含金融业)且自然年内实际利用外资超过2000万美元的新设或增资项目、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者地区总部,按其实际到位外资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财政补助。对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按所获国家专项支持资金的1∶1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自今年起3年内,国家级经开区上划自治区税收较上年增长的,对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区平均增幅20%以上的部分,今年按照50%奖励,奖励比例按照10%逐年退坡。国家级经开区所在设区市已享受类似政策的按“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支持相关设区市优化平台经济项目税收征管服务,鼓励优质平台落户经开区。
《方案》加强了激励考核,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经开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奖励,对首次进入国家级考核评价排名前50名(含)、前100名(含)和前150名(含)的国家级经开区,分别给予最高800万元、500万元和300万元奖励。此外,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融资、用地、人才和政策等要素保障上,《方案》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