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深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深圳将通过八大行动,建设24项指标,落实36项重点工程及110项任务,全力推动资源循环与减废降碳。
2019年,深圳作为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探索超大型城市固体废物治理样板为使命,提出了“起跑”“跟跑”“并跑”“领跑”四个阶段目标。
2019年至2020年,深圳顺利完成起跑阶段建设任务,搭建起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轮驱动的建设框架体系,全面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初步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等指标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体系领先国内城市,初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当前,深圳正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重大机遇,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推动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珠三角无废试验区建设提供深圳经验。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深圳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趋零增长”,原生生活垃圾、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零填埋,城市源头减废成效显著。到2035年,深圳将建设成为“源头少排放、资源全利用、废物零填埋”的“无废城市”,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全面形成,减污降碳成效显著。“无废城市”建设主要指标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显著下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居于国际前列,实现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还明确了5个方面保障措施,配套制定了2022年的指标体系、工程项目清单和任务清单,全面推进深圳“无废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