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征求《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及“白酒标签不得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一些声音说:“‘特供酒’或将退出舞台”,其实,更应该惊讶:“‘特供酒’为什么还没有退出舞台?”
2003年至2012年,被称作“白酒黄金十年”,白酒行业出现了以特通渠道方式出现的偏定制化政策性产品,就是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专属类产品,又被称“特供酒”。与此同时,出现了其他各类“特供”物品,形成了一种“特供”类型消费。一段时间,“特供”标识商品泛滥,出现了借以牟取不当利益的问题,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甚至导致发生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2013年3月,国管局联合多部门发出《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严明党纪政纪,不授权冠名“特供”“专供”等标识,不购买使用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财政部门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审计部门加大对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问题的监督力度;机关事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行为的监督检查。工商、商务、烟草专卖等部门加强对市场上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产品和行为的监管。当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 “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至此,就已经宣告“特供酒”须退出舞台了。但是,虽然在持续强力监管之下,清理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特供酒”却至今难以根治。
有商家不断翻新花样,采取更为隐蔽的手段逃避政府监管,其中尤以在电商平台上采取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暗语”方式使用“特供”“专供”标识销售、宣传商品问题较为突出,扰乱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助长不良社会风气。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于2020年9月30日起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
“特供酒”一直没有真正退出舞台,其中固然有不良商家的问题,但也反映了“特供”类型商品的畸形消费根深蒂固。一些消费者爱面子好虚荣,随波逐流甚至“知假购假”,只为了给自己贴上“特供”的标签。
就此来说,“特供酒”真正退出舞台,并不是单纯市场问题。以标榜“特供酒”为荣的消费,背后的特权崇拜心理,还需要更深入的反思与更多维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