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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子失业保险举措将释放4500亿元红利 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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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王擎宇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在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和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力度。

5月13日讯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在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和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力度。

在1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表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就业局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稳就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这些惠企利民政策,是稳就业、保民生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岗扩岗,有助于参保人员提升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能帮助失业人员缓解生活困难,兜牢保障底线。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中国网 董宁 摄)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门槛放宽

俞家栋介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预防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企业承担了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一种激励,政策实施7年来,总共向1298万户次的企业发放了2584亿元的稳岗资金。此次充分考虑了环境变化和形势需要,对稳岗返还政策做了两方面的优化。

第一,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允许基金备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将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同时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以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第二,在经办上突出“免申即享”,疫情发生后,各地主动升级经办服务,部分省份积极探索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本次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努力实现“免跑腿、免申请、免填表”。

俞家栋表示,目前,大部分地方已经完成了数据比对工作,很多省份已经完成了首轮发放,超过30亿的稳岗资金已经直达企业。

资料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缓缴社保费不会影响职工权益

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是此次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一揽子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司长郑文敏介绍,具体政策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此项政策是一项普惠性政策,不区分行业,也不区分企业类型,受惠面广,连续性强,在稳企业、稳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测算,延续实施这项政策1年将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约1600亿元。

第二,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此项政策是新出台的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目前生产经营遇到特殊困难行业进行精准支持帮扶的重要举措。

郑文敏表示,据测算,上述缓缴费款政策可以为企业和个人增加800多亿元的现金流,对缓解这些行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压力、稳定就业、共渡难关,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关于对职工社保权益的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强调,缓缴社保费不会影响职工的社保权益。

桂桢表示,《通知》明确规定了五个不影响,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在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后,同样不影响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

资料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失业保险基金预计释放4500亿元政策红利

失业保险基金是制度功能发挥的基本支撑。基金的平稳运行,是政策有序发力的基础。基金安全可持续,是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保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俞家栋介绍,得益于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新增就业稳步增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多,目前失业保险基金具备一定规模的累计结余,总体运行平稳,具备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能力。

近几年,应对疫情影响,失业保险积极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创新实施了一系列减负稳岗提技能保生活的政策措施,不断向社会释放政策红利。俞家栋预计,本次政策总共会释放4500亿政策红利,必将进一步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六稳”“六保”,特别是稳就业、保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俞家栋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在三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可持续:

一是加强基金运行监测,指导各地密切关注基金的运行状况,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协调,及时调整基金的支出结构,充分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确保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二是加快基金省级统筹,针对省、市、县不同层次统筹地区并存实际,加快推进基金的省级统收统支,更好解决基金结余分布不均衡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增强基金互助共济能力。三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指导各地健全基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着力完善待遇申领信息化比对核查系统,严防基金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急钱”。


关键词:政策,基金,企业,就业,失业保险,影响,稳岗 责任编辑:宋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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