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消息(记者 汪晓青 通讯员 杜亚萍 安迎春)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了解到,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积极发挥税收调节生态发展作用,做好“绿色税制”大文章,为省内新能源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以税收担当护航绿电产业行稳致远。
走进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公司,一幅幅光伏产业地图映入眼帘,办公楼内的板块设计对应着省内一个个实体光伏产业发电站,蓝色的小彩灯背后是一块块深蓝色光伏面板“追光逐日”的壮阔景象。
税务干部走进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公司辅导问需(央广网发 关却吉 摄)
近年来,绿电效益在黄河上游水电公司体现得极为明显。作为青海绿电产业的领军企业,其在青境内电力装机2402.15万千瓦,清洁能源占比达到89.09%。公司财务总监葛明波向记者介绍,企业2021年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重点基础设施三免三减半等优惠7.72亿元。黄河上游水电公司属于城北区税务局重点税源企业,针对企业状况,税务部门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跟踪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情况,确保企业懂政策、会计算、能申报,为企业量身打造“个性化”服务,在税费减免与暖心关怀中让企业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
今年6月份,大型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黄河上游公司预计退税收入可观。在刚刚经历了疫情停工之后,这笔退税款对黄河上游公司就是“及时雨”。“公司把减免的税款用于光伏产业建设中,将光伏产业做大做强,促进青海在‘四地’建设中精准发力,推动青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姚小彦说。
从过去的低电价优势到现在的绿电优势,清洁能源的发展对于环境保护正在发生“蝴蝶效应”。西宁市税务局充分利用大数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回应企业生产诉求,精准施策,帮助绿电企业生产发展。2021年,西宁市税务局辖区内的7户绿电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约1.6亿元。
保护税也是绿色税制的重要环节,它是指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用约束与激励的杠杆效应助力企业节能减排,让企业做好绿水青山的守护者。近年来,西宁市税务局不断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作,形成“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新模式,实现环保税涉税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为高耗能、高排放企业“量体裁衣”,精准提供税收指导,鼓励企业节能减排,持续发挥绿色税制调节作用。
税务干部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状况(央广网发 赵亚男 摄)
“自环保税开征以来,我们更加认识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也给我们带来了改革创新的新动力。”青海华晟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吴杰说。华晟铁合金冶炼公司属于西宁市湟源县大华镇工业园区的“老牌”企业,同属高污染物排放企业。近几年通过持续的产品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成立余热发电分公司,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实行循环生产经营,不断改善铁合金冶炼行业能耗大、排放高的状况。
据吴杰介绍,公司2018年缴纳环保税47万元,2020年缴纳40.98万元,连续两年实现节能降税,节约下的税款可继续用于绿色转型升级中,未来公司还要在污染物处理、运营方式上加大投入。
受环境保护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作用,辖区内污染企业持续在超净排放改造上投入大量资金,致力于向清洁排放转型,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2022年1至5月,西宁市共有477户纳税人申报环保税,共申报税款金额558.59万元,减免金额达140.13万元。税收收入上的变化,一方面来自国家税收优惠力度的持续加大,另一方面也是企业转型发展的体现,说明企业治污减排力度在加大,环保税正向激励作用正日益显现,污染物排放的持续减少,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丰收,也让绿水蓝天成为青海经济发展中最鲜明地底色。
“一直以来,我们把生态环境保护、为民办实事等融入税收工作实际,在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收入、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方面不断努力。未来,我们将持续细化实化发展思路,接续奋进。”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兴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