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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调整优化就业创业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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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洋网 作者:何颖思
5月10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获悉,该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整合优化部分补贴项目。其中“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调整为“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空岗信息补助”“求职者信息采集补贴”等5项补贴退出。修订版清单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5月10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获悉,该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整合优化部分补贴项目。其中“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调整为“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空岗信息补助”“求职者信息采集补贴”等5项补贴退出。修订版清单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根据修订后的《指导清单》,“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调整为“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43号)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此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退出实施的项目按粤人社规〔2021〕12号文规定的时间退出实施。“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登记失业人员或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就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创业孵化基地资金补助”“空岗信息补助”“求职者信息采集补贴”5项补贴,自2022年6月1日起退出实施。

退出实施的项目,原则上自政策退出之日起不再受理新的补贴申请(已受理的补贴申请可继续审核拨付)。以往文件有专门规定的、或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在退出实施之日前已首次受理的项目,可继续按原规定享受至补贴期限结束。涉及补贴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调整的项目,原则上自《指导清单》实施之日(6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规定,原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首次受理的项目,可继续按原规定享受。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求,切实加强各项就业补贴政策享受人员的个人信息管理,确保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严禁将相关个人信息用于资金管理、政策落实和公共就业服务之外的其他用途,严禁以任何形式将落实政策、提供服务中获取的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任何社会机构及个人。


关键词: 责任编辑:宋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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