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联合下发《银川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面积计入不动产产权面积受理流程(试行)的通知》,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面积可以计入不动产产权面积。
2019年5月,银川市发布《银川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其中第八条“产权面积”中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增设的电梯及井道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申请人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登记。面积分摊要按照不动产产权面积测算有关规范要求计算,办理不动产登记变更。辖区政府负责组织、协助增设电梯相关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转让人的权利和义务;既有住宅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不得增加与电梯无关的建筑功能和建筑面积;国有土地范围内不需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不需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面积部分免缴物业、采暖费用。
据银川市住建部门提供的数据,截至2021年年底,银川市既有住宅共加装电梯240部。“近日,已有部分业主来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咨询加装电梯计入不动产产权面积的事宜。”1月18日,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前期摸底调查,因为加装的结构和样式不同,每户居民增加的产权面积大约在3至5平方米。具体面积需要委托房屋测绘机构,依据测量规范现场实测,并出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面积测绘报告方可受理。”
具体受理流程为:
1.业主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电梯安装合同及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及缴费凭证原件(一楼业主不需提供缴费凭证),委托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进行测绘。
2.接受委托的房屋测绘机构与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沟通,依据测量规范现场实测,并出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面积测绘报告。
3.银川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依据测绘成果调整楼盘面积推送数据至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4.业主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电梯安装合同及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缴费凭证原件(一楼业主不需提供缴费凭证)、测绘报告原件向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