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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入“依法带娃”时代 法律如何监管“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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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作者:刘佳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

北京1月12日讯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实施。国家首次就家庭教育领域进行立法,标志着我国进入“依法带娃”时代。

根据新法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有家教不当行为,可被处以训诫或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处罚。新法还提出,家校社须协同监管家庭教育实施情况。但“法眼”如何进家门?“家事”是否真能靠法律规范和约束?

家门一挡 监管“法眼”难进

新法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但监管的“法眼”能进入家门吗?北京市海淀区一所小学的教师冯宇对此持保留态度。他以该校一名三年级学生为例。此前,学校得知,该学生父母离异,母亲因对其父亲不满,经常将怒火发泄到孩子身上,在肢体和言语上对其打骂。其母亲由于从事警法工作,时常不能回家。这名学生多次被独自留在家中,无人照顾。校方在知情后,多次对其母亲进行劝诫、教育,但仍旧无果。但即便如此,校方也未曾想过以司法监管的形式对其进行处罚。“现在家校关系敏感,我们除了劝诫、引导,不能采取过度措施,否则会激化矛盾。”

与他有同样看法的从教者并不在少数。北京一所小学的德育负责人李木子告诉中国网记者:“很多家长甚至叮嘱孩子不要把家事告诉老师,所以除非我们深入调查,不然很多情况我们都不好过多触及。”

2021年12月30日,浙江义乌:“百场家庭教育讲座送基层”活动启动 龚献明/人民视觉

新法目的不在惩戒 引导才是关键

监管尴尬之外,“家庭教育指导令”及训诫教育的惩处措施,也让新法难以真正“长牙齿”。据专家透露,在新法研制过程中,曾有3次修订。新法草案中就曾明确提出,“家长拒不改正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五日以下拘留。”但在后续审议过程中,此条被删除。

新法实施仅4天,北京就出现了首个公开审理案例。1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进行审理判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帅,在父亲教唆下前往歌厅并酗酒,于回家途中无故殴打被害人唐某、扑倒张某,造成二人轻伤。根据新法规定,检察机关对其父母开具“家庭教育指导令”,并提出训诫。对家长开“罚单”、口头训诫,真的能规范或约束家庭教育吗?对此,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校社共育专委会副秘书长宗春山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律具有宣示性、推动性、教育性和惩戒性的特点,新法主要强调的是前三点。他解释,“比如,新法要求父母亲自抚养子女,但对于我国数十万农村留守儿童来说,这一条是难以落实的。如果真对他们的父母量刑,也不切实际。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对中国网记者说,新法以引导为主。“如果以量刑的方式惩处家长,那未成年人将失去父母的照顾和陪伴,更难实现立法的目的。”

因此,对于新法而言,监管与惩戒只是手段,引导和辅助才是目的。对此,曾参与新法制定的相关专家也表示,该法中提到的对家长的批评教育、劝诫制止、予以训诫等措施,与其说是惩罚,不如说是纠偏,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 签约供稿人/视觉中国

育儿引导落实到基层 父母须上“家长学校”

“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每位父母也有自己的教育模式。不能单纯以法律规范化管理、约束。”2021年年末,海淀区率北京之首,创建“海淀家长学校”,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海淀区教师进修学院院长吴颖惠向中国网记者表达了自己对新法的理解。她认为,新法只是大框架,但具体对家长的差别化引导应该落实到基层。

海淀刚刚成立的家长学校就以三级管理的方式,逐步递进对家长的教育及引导,让家长“有学上”“上好学”。该区建立了区级、学区、学校三级推进体系,整合妇联、关工委、企业、高校等多方资源,为家长学校统筹规划家庭教育资源。三级家长学校将定期开展线上及线下的培训课程,从理念、具体实践路径等为家长提供丰富、专业的指导。

“每所学校设立一名家庭教育联络员,区里定期向他们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吴颖惠透露,下一步,海淀还将开通帮扶热线,真正打通家庭教育指导的“最后一公里”。

(文中受访者冯宇、李木子均为化名。图片经由人民视觉、视觉中国授权使用,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关键词: 责任编辑: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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