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2月13日电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13日公布对湖北省的督察通报。督察指出,湖北省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美丽湖北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湖北省工作仍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督察指出,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高水平保护的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抓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荆州市对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放松要求,对各县市上报的企业名单只汇总不核实,把关不严,部分应纳入清单企业未纳入。宜昌市长阳花香水岸康养旅游有限公司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长期以排险及场地平整名义非法挖山采石。
督察组称,长江大保护仍存在短板。全省沿江化工企业布局优化调整不到位,一些地方未落实关于“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长江上中游地区转移”的要求,引进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湖北省污水管网历史欠账较多,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等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湖北省部分湖泊生态保护不力。2012年颁布实施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明确要求编制湖泊保护规划,但大部分地方行动迟缓,一些湖泊的保护详细规划未编制。部分已批准实施的规划现状调查不实,制定的保护措施不到位。武汉市新洲区在编制朱家湖保护规划时,对该湖泊被占用的情况只字未提,也未提出还湖的具体要求或措施,朱家湖西侧湖面的湖泊功能至今未恢复。
督察还发现,一些石材开采企业重开采轻修复,生态破坏问题多发。随州市随县闽商石材产业园大量废弃石料无序堆放,生态修复不到位。
湖北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认真办理群众投诉。截至2021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103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责令整改1001家;立案处罚178家,罚款3694万元;立案侦查15件,拘留8人,约谈252人,问责137人。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