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日,《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全省正式实施。12月8日,四川省住建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标准》进行了政策解读。
据悉,《标准》共14章,共计条文291条,其中强制性条文7条。正式实施后,凡在四川省从事住宅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住宅项目设计阶段执行《标准》情况纳入审查范围。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强制性条文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一)从可踏面算起,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临空面底部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二)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新建住宅每单元应设置电梯,其中至少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三)电梯井道及电梯机房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四)公共电梯的每层电梯厅均应能通过楼梯间及公共区域直接到达。
(五)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通气管应分别设置。
(六)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污废水排水横管不得敷设于下层住户的套内空间(阳台除外),且排水横管和立管均不应穿越任一层的卧室。
(七)住宅建筑中,竖向接纳两户及以上卫生间大便器排水的污水立管应设置专用通气立管和连通管,排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连通。
为何要推出《标准》?省住建厅总工程师杨搏介绍,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住宅品质的要求也在进一步提升,现行居住建筑相关标准规范的设计理念及技术指标已相对滞后,住宅设计标准亟待提高。《标准》的推出,是为了切实提升我省住宅居住品质,推动我省住宅产业从数量型向品质型方向发展。
杨搏介绍,我省发布的《标准》从目次到正文,均做了创新与提高,部分技术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具体而言,《标准》增设了“外围护及构件”“结构”“小区智能化及智能家居系统”三个篇章内容,拓展了国标“建筑设备”篇章内容。此外,《标准》在“居住品质、公共安全、健康防疫和通用设计”四个方面有创新提高。
居住品质方面:一是新增小区绿容率定义及绿化评价导向;二是增加住宅套型房间最小使用面积;三是提高室内净高要求;四是提高电梯设置要求,增设担架电梯;首次提出对电梯轿厢净高要求;明确电梯井道及机房与卧室、起居室贴临时的要求;五是明确楼板最小厚度;六是增加对厨房卫生间排水横管的要求;七是增加适老设计的导向及技术要求;
公共安全方面:关注公众利益与安全隐患,明确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阳台栏杆的相关安全要求;二是明确外墙外保温饰面的要求;三是明确外墙装饰构件一体化的要求;四是明确电梯厅和楼梯间满足紧急救援的要求;
健康防疫方面:应对疫情,对健康住宅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增设内天井的设置要求;二是增设垃圾收集处理的相关要求;三是增设通气立管的设置要求;
通用设计方面:明确住宅设计中存在释义不清的地方。一是统一多、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统一门洞最小尺寸;统一空调室外机位最小尺寸;明确公共走道装修后最小净尺寸并有适当提高;二是明确直出室外或屋顶楼梯间可使用普通门的条件;三是增设物管用房防火定性的要求;四是增设全装修住宅插座和照明设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