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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涉河南、江西共4家非法生产ODS企业被处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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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作者:姜雪颖
10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10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2020年,生态环境部继2018、2019年之后,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各地对重点行业的2514家涉ODS企业开展排查。同时,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了位于河南省鹤壁市、焦作市、许昌市和江西省九江市的4家非法生产ODS企业,涉事企业分别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刘友宾提到,行动发现其中21家存在应备案未备案、未按规定保存生产经营活动原始资料等问题,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已督促企业完成了整改工作。同时,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了位于河南省鹤壁市、焦作市、许昌市和江西省九江市的4家非法生产ODS企业,涉及一氯二氟甲烷(HCFC-22)和二氯一氟乙烷(HCFC-141b)两种受控物质,现场查获非法生产的ODS共计63.4吨。目前已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用于非法生产的设施、设备予以拆除,查获的ODS均已进行无害化处置,涉事企业分别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今年,生态环境部继续组织全国集中开展ODS执法检查行动,持续保持打击履约过程中各类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国际社会一道密切合作,维护和巩固履约成果,确保议定书确定的履约目标如期实现。


关键词: 责任编辑:宋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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