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公平,促进经济发展,需要法院的保驾护航。同样,从3月8日最高法的工作报告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守护好一个家,也需要司法机关的强力支持。
守护家庭幸福的港湾,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决反对家庭暴力,依法严惩施暴者,会同全国妇联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地见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356份。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加强对老年人的司法保护,在判决中落实看望老人的规定。通过家事审判,维护和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为孩子订“娃娃亲”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
报告中提到的“依法带娃”这个词,是伴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而火起来的。
2022年1月6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案,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向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多关注被监护人的生活状况。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全国第一例《家庭教育令》。
家庭教育令是有强制力的吗?什么样的情况下,法院会明令家长“依法带娃”?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 郭竞坤:家庭教育令是有强制力的。收到家庭教育令后,如果不按照相关规定去做,可能会受到罚款、拘留,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教育承担着立德树人的重任,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的未来。但是,我们遇到很多这种情况,一些父母,不能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比如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的这个案子,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尽到教育、保护义务,忽视孩子上学、心理情感需求,对此法院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还有的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通过打骂来教育孩子;有的离婚之后,对孩子不管不问。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制止,纠正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普法宣传,用法律的方式告诉父母,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同时,我们也在探索建立相关机制,组建专门队伍,加强定期回访、跟踪帮教和关心救助等工作,提供持续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用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有句古话叫做“老有所终,幼有所长”。除了怎么教孩子,最高法工作报告中也提到“在判决中落实看望老年人”。另一起案件中的当事人老太太已经九旬高龄,有四个儿子和三个女儿,老伴去世了,以前一直由四个儿子轮流赡养。自2021年2月份开始,长子因得不到老人的房屋财产就不赡养了,之后轮流赡养也中断了。老人住到了女儿家,诉请法院判令四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判定老人的四个儿子支付赡养费,并分担今后的医疗费。
这起案件中的、家庭中的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需要特别保护人群的权益,最高法工作报告每年都有专门篇幅提及,它倡导了一种怎样的观念呢?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 郭竞坤:家事审判历来是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重要内容。重视家庭、夫妻和睦、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重的传统美德,也是家事审判的重要价值追求。
赡养老人本是天经地义的事,近年来却由于多种原因出现一些不养老、敬老的问题。有些案子中,老人不要钱,就是希望子女“常回家看看”。当前,人民法院在审理涉老年人的案件时,从侧重财产权益保护,逐渐扩展到对老年人的财产、安全、情感需求的全面保护,促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保障“老有所养”。
此外,在前些年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基础上,各级法院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比如,坚决反对家庭暴力,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反家暴机制,为受害者筑起“隔离墙”。还有我们刚才讲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增强留守儿童自我保护及家庭保护意识等等。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倡导“家和万事兴”的理念,让中华民族重视家庭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