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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禁止“隔空猥亵”! 筑起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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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牟昊琨
3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内容涉及文身馆经营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涵盖未成年网络保护、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

北京3月7日电  3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内容涉及文身馆经营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涵盖未成年网络保护、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

发布会现场。主办方供图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表示:'我们在履职中发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许多方面仍有待加强。全社会形成共识、一体贯彻落实'两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六大保护'落实力度不一、效果参差不齐,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法律政策落实还有不小差距。'

在未成年人信息保护领域,北京某公司开发运营的一款知名短视频应用类APP在未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并征得儿童监护人明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儿童注册账号,收集、存储儿童个人敏感信息,运用后台算法,向具有浏览儿童内容视频喜好的用户,直接推送含有儿童个人信息的短视频,且未对儿童账号采取区分管理措施。该APP违法违规收集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致使众多儿童个人信息权益被侵犯。该案的办理,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保护,及案件管辖权确定等方面,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信息泄露问题,检察机关都开展了哪些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陈晓在回答中国青年网记者提问时表示,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手段复杂多样、作案方式不断翻新、更加带有隐蔽性等特点,最高检通过制发案例,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进行'隔空猥亵'行为,确立了与接触儿童身体猥亵行为同罪追诉原则,形成了对'隔空猥亵'的有力打击震慑。

第二,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网络犯罪未成年人。受网络使用的低龄化和不良信息等因素影响,一些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等犯罪案件中也有未成年人参与。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3555人,同比上升21.2%。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在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帮教,帮助他们尽快重新回归社会。

第三,积极推动网络领域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受到不良信息侵蚀甚至遭受侵害等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普遍性问题,以办理涉毒音视频传播、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等典型个案作为突破口,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推动网络平台、社会、政府等多方协同、齐抓共管,促进相关问题解决。比如'检例141号',检察机关发现该APP的信息推送存在使儿童受侵害的风险后,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使该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进行整改,同时,带动了互联网企业完善行业规则,通过小案推动了网络大环境的治理。

第四,主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法治和安全教育。有效的预防是最好的保护。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和制发'督促监护令'等多种方式,对广大青少年及家长进行法治宣讲和普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了解网络犯罪危害,增强抵御网络不良信息能力。

此外,据最高检察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立案6633件,是2020年的4.2倍,是2018、2019两年总和的3.3倍。


关键词: 责任编辑:宋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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