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宽严相济政策在教育整顿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深入推进查纠整改工作的有力抓手。我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省级政法机关相继采取集中宣讲、印发资料、支部学习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讲深讲透“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进一步帮助广大干警提高政治觉悟、把握政策界线、卸下思想包袱、破除心理障碍,激发自查自纠内力,为自查自纠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省委政法委机关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下发《山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解读》等文件资料,做到全员覆盖,人手一册。各支部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专题研讨和理论摘抄、文件学习和案例警示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政策。线索办理和顽疾整治专项工作组派出懂政策、理论强的同志到各支部进行辅导,结合第一批教育整顿期间“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讲解我省出台的从宽从严政策的界限边界和把握重点。通过认真学习,全体人员认识再提升,进一步明确了政策的适用时间、适用对象、适用情形和对“自查”“被查”的认定及处理,对政策把握更加全面、准确;查纠再主动,深刻认识到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存在的问题是检验对党忠诚与否的具体体现,更加主动查纠问题,自觉解决“老问题”、防止“新问题”,进一步增强查纠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整改再发力,坚持即查即治、边查边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抓实问题查纠整改。
省法院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为全院干警集中宣讲了政策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详细解读了政策的适用范围、认定处理原则,为全院干警依规依法依纪适用政策奠定良好基础。一是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并举、思想发动与政策引导齐抓的要求,教育引导干警准确把握政策实质内涵。多轮次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做到“四必谈”,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干警打开心结、放下包袱。二是深化干警思想认识,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政策制定初衷、吃透政策精神,充分认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原则,充分认清“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早主动与晚主动不一样”,破除侥幸心理、抵触情绪,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改正错误,轻装上阵、把握机会,主动向组织如实说明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三是深刻把握政策落实,对主动自查、如实说明问题的干警,要及时兑现从宽政策,扩大示范效应,最大限度消除顾虑,最大限度教育和挽救有问题的干警;对有问题而不主动向组织说明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实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坚决推动查纠整改稳妥有序深入开展。
省检察院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围绕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基本原则、适用对象范围等内容为全院干警进行政策解读,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会中央政策的初衷和良苦用意,自觉增强法治观念,正确理解把握政策。一是深入宣传解读政策内涵界限,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发动,层层开展政策解读,通过会议讲、专题讲、反复讲等方式讲透政策,讲清原则。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四必谈”,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二是深刻学习领会政策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开展查纠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现实性,认真学习政策,坚决摒弃和消除“与我无关”“畏难过关”“形式主义”“抵触侥幸”“两张皮”“关门主义”的错误想法,自觉做到主动自查、主动坦白、真心悔过,争取依法依纪从轻减轻处理。三是精准把握政策落实兑现,准确把握“自查”“被查”的处理认定情形,综合运用好从轻减轻处理、从严从重处理等多重手段。推动大多数人员照镜子、正衣冠、更好担负初心使命,督促少部分有问题的干警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尽早、主动、如实地向组织说清问题,持续推动查纠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省公安厅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围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结合省公安厅队伍和工作实际,为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干警进行政策解读。一是强化思想引导,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干警思想觉悟。二是肃清流毒影响,深入扎实推进“四项整治”,确保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工作等方面彻底肃清刘新云流毒影响。三是强化自查自纠,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班子、队伍、本系统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思路举措。四是强化线索处置,主动对接纪检监察部门,健全完善问题线索收集、移交、督办、查处机制,对中央督导组和省教育整顿办交办的案件线索,逐条逐项建立台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清零。五是强化顽疾整治,抓紧整改第一批教育整顿结束时没有完成的顽瘴痼疾整治任务和第一批教育整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六是强化建章立制,以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根治顽疾,动真碰硬加以解决,促进教育整顿成果制度化长效化。七是强化开门整顿,坚持把基层和群众满意作为检验第二批教育整顿成效的标准,坚持开门整顿,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队伍中的沉疴顽疾。
省司法厅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为全体干警深入解读了政策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讲解了政策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自查和被查的认定和处理,为全体人员正确理解、准确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深刻认识、深学细悟,深刻理解政策制定的初衷,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充分认识“早查早主动”的形势,通过队伍教育整顿彻底解决自身在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认真检视回顾过往的工作,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积极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三是主动交代、主动整改,依规办理、依纪处理,在教育整顿期间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交代的问题分类处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