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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租房建设标准出台 首提公寓型租赁房、人均不小于5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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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4月21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规自委印发《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 (试行)》,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整体规划、配套设施、单体设计、室内装修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导则》要求保租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

4月21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规自委印发《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 (试行)》,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整体规划、配套设施、单体设计、室内装修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导则》要求保租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住宅型大力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宿舍型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公寓型原则上适用1~2人居住,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

以下为全文;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9号)有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对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品质提出了基本要求,力求强化技术服务指导,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提高建设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和功能,以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对于执行《导则》个别条款确有困难的改建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评审论证意见作为建设依据。

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导则》落地实施情况,遇有问题及时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保障房标准与评审处,共同促进《导则》的修改完善、优化提升。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关键词: 责任编辑:宋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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