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日前就“燕窝事件”起诉关联方辛巴(本名辛有志)、涉事燕窝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等,要求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赔金额总计7971.4156万元。1月14日,辛巴关联公司辛选集团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再次就“燕窝事件”致歉,表示“此前公布的先行赔付方案将继续兑现承诺,且不设时限”。
根据媒体报道,河南省消费者协会1月14日针对“直播带货即食燕窝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诉讼情况通报会。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此次所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求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辛选集团旗下公司)等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还“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销售总价款1992.8539万元,并处以销售总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款共计5978.5617万元,退赔金额总计7971.4156万元。
据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介绍,2020年12月底,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辛有志(辛巴)的快手直播间购买的茗挚牌“小金碗碗装冰糖即食燕窝”系风味饮料,并非即食燕窝,涉嫌欺诈消费者。经调查,天猫旗舰店交易总金额达到1992.8539万元(仅2020年9月17日直播带货当日起至“茗挚”旗舰店被关闭之日期间总销售额)。其中,河南省交易2124笔、交易总金额60.1410万元。
1月14日记者采访辛选集团,公司就此发布声明,称“燕窝事件”后,辛选于2020年11月27日提出了先行赔付方案,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茗挚”品牌燕窝产品、承诺退一赔三,先保护消费者权益(2020年12月23日,经市场监管部门查明认定两次直播成功交易共47474盒,实际销售金额1251.3173万元)。截至2022年1月14日,公司已向与此事件有关的消费者赔付共计4143.9216万元。目前能够联系到的、且符合退赔条件的消费者,均已获得赔付。
辛选集团解释称“此次事件中所有消费者均是与商家店铺直接建立的订单成交关系,公司无法获知消费者相关联络信息。因此,需要请用户主动与我们联系赔付事宜”,辛选集团对“符合退赔条件的用户,将继续兑现承诺,直到全部赔付完毕”。
辛选回复新京报记者的声明截图。
据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介绍,该案件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国内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尝试解决“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模式”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件。
◇事件回顾
2020年11月,网友质疑辛选旗下主播“时大漂亮”在直播间推销的茗挚燕窝为糖水,引发关注。职业打假人王海晒出涉事茗挚燕窝(100克)的检测报告,称“据检测结果,确认该产品就是糖水”。11月27日晚,快手主播辛巴在其微博承认在直播间推广销售的茗挚燕窝存在夸大宣传,实为一款燕窝风味饮品,并对“燕窝事件”带起的风波深表歉意。同时称,对于售出的燕窝将全部召回、承担退一赔三责任。
2020年12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认定在“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过程中,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2021年6月30日,辛选集团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就“燕窝事件”的终局裁决,确认涉事燕窝品牌方融昱公司故意误导辛选作出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裁决融昱公司向和翊公司(辛选集团旗下公司)支付赔偿款、并赔偿相关损失。裁定结果包括2020年12月16日以前“燕窝事件”退赔货款中的3035.5459万元由融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