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600519.SH,以下简称“贵州茅台”)昨日晚间发布了2020年业绩,公告称,其全年实现营收979.93亿元,同比增长10.29%;归母净利润466.97亿元,同比增长13.33%;同时,贵州茅台在报告中披露了超高分红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2.93元(含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242.35亿元,约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1.9%。
高额的利润分红引得注意,公告显示,以2020年年末总股本125619.78万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2.93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42.36亿元,剩余1133.59亿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可看出,贵州茅台过半的净利润将用于分红,成为了其上市20年以来的最高分红纪录。
Wind数据显示,自2001年上市以来,贵州茅台累计实现净利润2557亿元,累计现金分红971亿元,分红率约为38%。如果加上2020年度即将派发的242亿元现金红利,贵州茅台累计分红将超过1200亿元。
财报显示,贵州茅台全年营收与净利润实现双增长,全年营收超900亿元,其中,酒类收入948.22亿元,同比增长11.10%;其中,茅台酒作为主力军贡献收益848.3亿元,同比增长11.91%,占总收入的86.57%,毛利率高达93.99%;以迎宾为代表的其他系列酒,毛利率为70.14%,营业收入同比微增4.7%至99.9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基酒7.52万吨,同比增长0.15%,销售量约为6.41万吨,同比下降0.91。;其中,生产茅台酒基酒5.02万吨,同比增长0.63%。
分地区看,贵州茅台国内实现营收923.9亿元,同比增长12.09%;营销成本78.75亿元,同比增长10.51%。渠道方面,财报显示,贵州茅台批发渠道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的780.96亿元增长4.46%至815.82亿元,直销渠道销售额较上年同期的72.4亿元增长至132.4亿元,增幅达82.65%,2020年贵州茅台扩大了营销渠道,发展了更多新零售渠道商,得益于直销渠道更高的价格,提升了总体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茅台虽达到了预期10%的营收增长,但整体业绩增速放缓,财报显示,2016年至2019年,贵州茅台的营收增速分别为20.06%、52.07%、26.43%和15.10%,由于分母较大,2020年度增速已降至5年最低,同时上市公司贵州茅台的业绩增速也较大幅度落后于茅台集团。
据悉,此前茅台方面披露的数据显示,2020年茅台集团实现营收1140.41亿元,同比增长13.7%;净利润为543.72亿元,同比增长18.2%。2018年和2019年营收增幅也基本与贵州茅台一致。
有分析指出,茅台集团的增速高于上市公司或与茅台新任董事长高卫东的“新政”有关,高卫东在2020年4月的经销商座谈会上提出了“聚合营销”的思路,其核心就是进行渠道整合,帮助茅台集团旗下的其它品牌快速完成市场布局,提高产品销量。
有意思的是,在高卫东之前,茅台曾严禁捆绑搭售行为。2018年8月,贵州茅台前任董事长李保芳上任3个月后,茅台酱香酒公司就发出了这样一份文件——《关于严禁把茅台酒与酱香系列酒搭配销售的通知》。
对于2021年的经营计划,贵州茅台方面表示,今年经营目标是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0.5%左右,并完成基本建设投资68.21亿元,持续做好市场营销。同时,巩固深化营销体制改革成果,加强渠道建设和管控,提高市场扁平化程度,大力夯实主业基础,稳步推进3万吨酱香系列酒及配套项目建设。“贵州茅台将做强品牌文化,聚焦战略定位和市场需求,加强品牌顶层设计,扎实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郑皓元 陈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