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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记者 魏郁
今天(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天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施行。今后,治理公园广场噪声扰民、机动车轰鸣“炸街”等都将更加有法可依。新法明确了噪声污染内涵,完善了噪声标准体系,强化了噪声源头防控,夯实了各级政府责任,细化了防控噪声措施,聚焦了噪声扰民难点。
今天(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天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施行。今后,治理公园广场噪声扰民、机动车轰鸣“炸街”等都将更加有法可依。新法明确了噪声污染内涵,完善了噪声标准体系,强化了噪声源头防控,夯实了各级政府责任,细化了防控噪声措施,聚焦了噪声扰民难点。
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新法还鼓励创建“宁静区域”,在举行中高考时,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
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还对噪声监测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声环境质量监测,推进噪声监测自动化,统一发布全国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据介绍,目前,全国已有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噪声监测,共设置监测点位7万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