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年职院紧扣组织领导、机制建设、治理能力、风险防控、宣传教育五个方面,突出“位、管、拓、控、育”五个重点,进一步提高学院法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在“位”字上下功夫。一是切实履职尽责,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院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实施学院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各二级单位落实1名法治工作联络员,具体联系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1+1>2”法治联络队伍作用。二是坚持顶层设计,强化高位推动。制定《落实加强全市高校法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制度,组织召开法治工作推进会2次,梳理法治工作清单近30条,协调推进法治重点项目5项。三是引领事业发展,做实谋篇布局。将法治工作纳入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党政工作要点、年度目标考核中,及时对标任务清单开展自查整改,细化实化工作方案与具体举措。
第二,完善机制建设,重在“管”字上严要求。一是坚持以章程实施为统领。学院及时启动《章程》修订工作,优化完善与现行相符的内容条款。把《章程》作为教职工入职、学生入学前的教育内容,做好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二是坚持以制度健全为基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除废改文件,建立现行有效文件清单。不断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优化各类专项制度,新修订、制定制度40余个。三是坚持以精细管理为保障。学院法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院年初预算,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开通收集教职工与学生意见反馈的线上线下邮箱,规范运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制定《扩招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等。
第三,提升治理能力,重在“拓”字上做文章。一是拓开管理维度。积极争取市教委、市委编办支持,获批新增内设机构7个,进一步优化学院内部组织结构,梳理管理层级、明确组织职责,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拓宽职能广度。进一步理顺党委领导与学院行政的关系、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民主管理与科学决策的关系,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党委书记和院长及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沟通制度》等制度。三是拓展责任精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健全教代会、学代会职能,规范执行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四,严格风险防控,重在“控”字上见实效。一是着力开展合法性审查。严格实施《合同管理办法》,对对外签署的200余份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对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合同开展合同审计,从主体资质、采购流程、审批流程、合同规范等若干方面进行内容条款审核,提出建议抓好落实。二是着力建立法律风险台账。梳理学院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资产经营与处置、基建工程、教学科研、人事管理、招生就业、校企合作、扩招工作等重点领域,征求二级单位意见,对接具体责任人,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清单。三是着力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师生人身伤害事件处理预案,出台或修订《传染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试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方案》《维护“三夜两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方案和“三夜两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
第五,注重宣传教育,重在“育”字上求突破。一是抓好法治教育与宣传重点相结合。把握好重点人群和重点内容两个关键。二是抓好法治教育与宣传载体相结合。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师生学法用法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宪法主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作用,有效打通“互联网+”普法宣传主阵地,针对性开展《民法典》、依法治校的形势与路径等专题培训2次。组织开展“宪法卫士”知识测评活动,学生活动参与率达91.63%。三是抓好法治教育与重要节点相结合。有效利用1~2月“两会”热点、4·15国家安全教育日、7·1建党节、11·9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全院师生“大学习”活动。